诚信守法是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原则,经营者在向消费者销售保健食品时必须按照标签、说明书上的内容进行宣传介绍,不得对其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近日,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儿童用品店销售保健食品时作虚假宣传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

案情回顾
消费者包某为20月龄的儿子寻找增加免疫力的产品时,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向其推荐某品牌乳铁蛋白乳清蛋白粉,称该产品是取得“蓝帽子”(保健食品标志)的保健食品,与其他同类产品相比乳铁蛋白含量较高,可增强小孩子的免疫力。但对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的“不适宜人群:婴幼儿”信息未向消费者进行说明。包某在该店多次购买该保健食品,供孩子长期食用,而后在清理物品时无意发现该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不适宜人群:婴幼儿”,遂向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

查处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明知该产品不适宜婴幼儿,仍推荐给消费者不满3岁的儿子食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消费提醒!!
保健食品不是万能的,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选用保健食品时,一定要看清其标签标注内容,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宣传,以免买到并食用不适宜的保健食品,进而对身体机能造成伤害。市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规营销、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