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 议 书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近来,国内多地发生房屋倒塌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为切实加强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按照上级要求,我市正在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请大家积极参与并倡议如下:
1、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房屋管理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或者房屋权属不清的,房屋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没有房屋使用人的,房屋管理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正确使用房屋,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2、主动开展装饰装修申报登记。装修人在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应当向住宅所在地村(社区)申报登记,主动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或村(社区)的监督和指导。
3、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装修行为。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必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装修禁止行为,配合物业服务人做好装饰装修过程中的巡查检查和管理工作。要文明装修、按规定装修,自觉抵制拆改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或者抗震、防火措施;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大荷载;底层开挖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破坏建筑基础等违法违规装修行为。
4、做好房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照标准进行自查,主动提供房屋信息,准确填报相关表格,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自查自纠中,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主动告知所在地村(社区)或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解危。
5、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通过12345或向所在属地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举报、反映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安居才能乐业,安全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希望大家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给予充分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主动报告,认真自查,加强整改,共同营造安全、幸福、稳定的社会环境。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