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3日清晨六点,风雨交加,寒意逼人。江阴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已准时集结,随即兵分多路,奔赴周庄、南闸、青阳、徐霞客、临港等多个乡镇街道,在凛冽岁末中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交易流水现原形,拒执威慑促履行
张某某与江阴市某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民事判决已明确江阴市某有限公司应向张某某支付款项共计人民币48000元。因江阴市某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张某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江阴市某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与财产报告令,但其仍未履行。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江阴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某被依法传唤到庭。执行法官当庭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通过核查其银行交易流水与微信支付记录,发现江阴市某有限公司在债务存续期间存在频繁的大额资金往来,明显具备履行能力而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面对确凿证据,法官向赵某某严肃指出,该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若继续拒不履行将依法面临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与警示教育下,赵某某如梦初醒,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愿意立即履行全部义务,当场将48000元全额汇入法院账户。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刚柔并济破僵局,劳资共赢护权益
张某某与李某某之间因劳动报酬支付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某应向张某某支付劳动报酬共计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虽主动支付部分款项约4万元,但余款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未继续履行。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法院依法传唤李某某到庭,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申请执行人张某某表示,考虑到李某某确存在经营困难,同意其对剩余款项分期支付。
执行法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向李某某严肃指出,拖欠劳动报酬行为不仅直接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对其个人信誉与社会评价造成长期负面影响。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并可能对查证属实的拒执行为处以罚款或司法拘留,情节严重者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法律与信用的双重威慑,李某某意识到继续拖延将对其生产经营造成进一步阻碍,遂当场通过亲友筹措资金,将剩余款项全额支付至法院账户,该案至此执行完毕。

小标的不履行,法官上门忙还款
庄某某与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由代某某分期向庄某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调解书生效后,代某某在支付2000元后,未继续履行剩余3000元还款义务。庄某某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经查询发现代某某无其他被执行案件,且本案标的较小,遂多次通过电话方式督促其主动履行,并告知逾期不履行将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代某某虽口头承诺还款,但始终未见实际行动。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法院干警前往代某某住所地,依法对其进行传唤。面对上门执行的法官,代某某虽十分紧张,但仍以暂时无力支付为由推诿。法官当即指出,其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的行为已导致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若继续拒不履行,其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强制惩戒。法官进一步强调,本案金额不大,拖延履行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会加重其信用负面记录及法律风险,积极筹措资金才是明智的选择。
在法律的震慑与法官的劝导下,代某某冷静思考后,当场表示愿意筹钱还款。约二十分钟后,执行法官通过移动办公系统收到执行款到账通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勿以债小而不还,法律后果担不住
朱某某因花某某拖欠劳务款9541元诉至法院,在相关判决生效后,花某某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朱某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花某某,明确要求其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并敦促其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告知其逾期不履行将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花某某每次通话时态度虽显诚恳,并一再表示待月底领取工资后即行支付,但其承诺始终未予兑现。至十二月初,花某某的电话已无法接通。
在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赴花某某租住地对其进行现场告知,明确因其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已被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进一步申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经查证属实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花某某在听取告知后,仍无主动履行意愿,仅反复声称自己无履行能力,且未表现出任何积极筹措资金的意愿与行动。鉴于花某某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此次集中执行共出动警力45人、警车20辆,拘留2人、拘传10人、查找53处,结案22件,执行到位32.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