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无锡公积金中心发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缴存比例调整及补缴常见问题
江阴参照执行
问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到:一、2025年7月1日起,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最低限额为2490元。请问,最新住房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以这2种方式的哪一个为准?
根据“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的规定,确定2025年度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但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490元。
问
请问单位对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时有次数限制吗?是一定要去柜台办理吗?
缴存单位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仅限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可直接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基数调整。若是当年已经调整过一次,因原核定的月缴额有误等特殊情况确需再次调整的,需要携带好相关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汇缴银行柜面申请审核。
问
请问公积金基数如何在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调整?
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后,在“变更业务”-“基数调整清册”栏目中进行个别基数调整或基数调整批量导入。
(1)个别基数调整:点击【个别基数调整】,通过证件号码查询职工记录,双击需要调整的职工记录,填写新基数和月缴额,点击【保存】即可。
(2)基数调整批量导入:点击【基数调整批量导入】,点击【选择文件】,选择需导入的文件上传(可点击【模板下载】下载所需的导入模板),点击【导入】。
问
我公司7月份公积金已按照原来的标准扣款,现在2025年新的公积金基数发布了,我要在8月份做基数调整,需要补7月差额吗?如何计算补缴金额?
按照调整文件要求,对2025年7月至调整办理当月期间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应予以补缴。单位可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在“缴存业务”-“职工补缴”栏目中办理补缴差额即可。
举例说明:某单位缴存比例为8%,A职工2025年8月的缴存基数为2490元,2490*8%=199.2元≈200元(见角分进元),月缴额为200*2=400元,2025年7月缴存基数为2280元,月缴额为366元,则该职工7月的月补缴额为400-366=34元。
问
我公司8月基数已经调整,7月的差额怎么补缴,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会根据8月月缴额自动生成补缴数据吗?
系统不会自动生成7月补缴数据,需单位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在“缴存业务”-“职工补缴”栏目中自行申报。
(1)个别职工补缴:点击【职工补缴】,进入个人补缴页面,通过证件号码查询职工记录,双击选择需要补缴的员工记录。输入“起止年月”及“补缴金额”,点击【保存】。
(2)批量补缴导入:点击【批量补缴导入】,点击【选择文件】,选择需导入的文件上传(可点击【模板下载】下载所需模板),点击【导入】。
问
请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调整吗?
单位可在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如需调整缴存比例,单位可登录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在“变更业务”-“单位比例调整”中申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