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购物给人们带来了极大便利,不法分子通过开设网店,故意制造商品问题,再以“售后补偿”为诱饵,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来骗取钱财,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
■典型案例
7月20日,章先生在某短视频平台购买商品,因漏发物品联系“客服”,随后“客服”向其发送了二维码截图,让其输入收款信息用于赔偿补发,章先生信以为真,按照对方提示操作填写,对方先以邮寄枕头和水果作为奖励,随后诱导章先生参加刷单返利任务,谎称其数据填错要求其重新转账,“错付款项”也未退回,章先生意识到被骗,共损失5000余元。
7月23日,干女士刷到某小说平台的弹窗广告,点击广告链接购买了一箱百香果果酱,收到后发现货不对板,于是联系“客服”要求赔偿,在对方指示下添加好友进行退款,对方告知干女士获得参加“投资盈利”的资格,将为其申请额外补偿,于是干女士通过银行卡及微信扫码进行转账,随后“客服”失联,共损失8000余元。
7月24日,高先生收到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购买的快递,发现为空包裹,于是联系店铺“客服”,对方承诺赔偿并发送了“二维码”截图,高先生扫码下载了指定App,按对方要求操作注册,“客服”又告知其完成任务可获得额外奖励,高先生被诱导多次转账,在不同购物平台购买充值卡并将密码告知对方,后发现被骗,损失13万余元。
■案例分析
不法分子先在短视频平台或网络购物平台开设网店,售卖日常商品,随后故意漏发、发错,导致货品缺失、劣质或货不对板,待买家联系“客服”申请售后,“客服”便以赔付、退款、额外补偿为诱饵,要求消费者扫描诈骗二维码、添加微信,脱离平台监管,最后通过“刷单返利”“投资盈利”等手段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网购过程中,务必坚守“四不”原则:不脱离官方平台沟通,拒绝添加私人微信或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易相信高额赔偿,不随意下载非官方软件,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一旦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