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江阴市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
中小学、幼儿园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告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无锡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江阴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办法》(澄教发〔2023〕2号)的有关要求,合理利用校外资源,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江阴市将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内课后服务,现就2025年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艺术类:美术、音乐、传媒、戏曲(剧)、书法、舞蹈、器乐演奏、口才训练、泥陶制作等。
(二)体育类:足球、轮滑、体育舞蹈、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蹦床、散打、田径、围棋、象棋、自行车、排球、武术、游泳、网球、曲棍球、击剑、柔道、摔跤、拳击、射箭、少年军校、警校等。
(三)科技创新类:机器人组控、科技小制作、三模(航模/船模/车模)、魔方、科技发明、科幻画、科普剧、科技创意、3D设计与打印、编程设计、无人机、无线电科技等。
(四)综合实践类: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研究性学习活动等。
二、遴选对象
所有参与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均需参加遴选,获取进入学校服务的资格方可进入学校参与课后服务。
三、遴选程序
(一)学校推荐:相关学校有相应的课后服务需求,推荐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申报。
(二)报名申报:申报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
(三)材料审核: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科技局等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合材料审核。
(四)网上公示:市教育局将纳入储备名单范围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在江阴教育网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时间安排
(一)学校推荐及报名申报时间:2025年1月15日—1月17日、1月20日—1月23日。
(二)网上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之后。
五、遴选要求
(一)机构资质
1.体育、艺术类机构具有文体广旅局颁发的审核意见书,其他机构暂不作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资格或者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3.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
4.具备进入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三年内未有过在其他区域被取消进入学校课后服务资格经历;三年内未有过行政处罚的经历。
6.非公益机构团体应具有两年(含)以上培训经验。
7.机构法人代表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人员资质
1.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体资质条件由江阴市教育局进行认定。
2.爱国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
5.外籍人员还需具有工作签证、居留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三)用书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用书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严禁幼儿园使用教材和境外课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幼儿园指定、推荐使用幼儿教材。幼儿园在选用幼儿读物及其配套产品时要严格参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中的12条负面清单,重点对幼儿读物内容和插图进行把关。对存在负面清单情形的幼儿读物,一律不得选用。
2.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3.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4.普通高中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开设的普通高中境外课程项目外不得选用境外教材。
(四)课程要求
课程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六、遴选申报材料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体育、艺术类机构具有文体广旅局颁发的审核意见书;
2. 江阴市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四类)(附件1-4);
3.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4.师资相关材料。机构法人有效身份证件,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
5.课程相关资料。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授课对象范围、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需要收取材料费的在《申报表》中“课程简介”一栏进行说明(课程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
6.办学成效相关材料;
7.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承诺书(附件5);
8.其它(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培训机构二次装修消防审核验收材料或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房屋建筑安全报告等)。
(二)社会专业人员申报材料清单
1.江阴市社会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附件6);
2.身份证复印件;
3.师资相关证明;
4.课程相关资料。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授课对象范围、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需要收取材料费的在《申报表》中“课程简介”一栏进行说明(课程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也可以增加相关内容);
5.课程荣誉相关材料;
6.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承诺书(附件7)。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按第三方机构申报类别(四类)、社会专业人员分别报送材料,每个类别的材料按清单顺序排版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共两份:(1)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原件扫描整合成一份PDF格式以“XX类+机构名称+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社会专业人员申报材料原件整合成一份PDF格式以“专业特长+姓名+参与课后服务申报材料”命名,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2)第三方机构以Excel格式形式上传第三方机构信息表(附件8),以“XX类+机构名称+信息表”命名;社会专业人员以Excel格式形式上传社会专业人员信息表(附件9),以“专业特长+姓名+信息表”命名。
3.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到江阴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105室,地址: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江阴市行政事业中心105室,联系电话:86862105。电子材料分别按“艺术类、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综合实践类、社会专业人员”发至https://www.jyjyyp.com:443/link/602E719C4B31449A2C3191E0E7923B66(同一培训机构有多个类别要分别发送)。
七、相关说明
(一)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材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申报或缺少相关材料视为无效。
(三)将结合课后服务需求,每年遴选一次。同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侵犯学生权益、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不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违规干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遴选和使用等问题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四)经遴选,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学校可选择使用参与课后服务。
(五)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不得收取任何课时费用,其他学段如有收费,按照江阴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办法》(澄教发〔2023〕2号)文件执行。
附件:
附件1-4:江阴市第三方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四类).docx
附件5:第三方机构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6:江阴市社会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申请表.docx
附件7:社会专业人员参与中小学课后服务承诺书.docx
附件8:第三方机构信息表.xlsx
附件9:社会专业人员信息表.xlsx
江阴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