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江苏省2026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的公示。

其中,月城镇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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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会同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了2026年耕地保护激励评价工作。
江苏鼓励各地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统筹安排新增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等涉农资金,集中投入重点区域开展规模整治,充分发挥资金整体效益,有效促进耕地保护,推动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在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