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信息
8月5日
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
发布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侯**,女,证件号码: ********** ,1997年06月04日出生,工作单位: **********,户籍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现住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林********** 。 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驾驶车牌号为桂A6****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并***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 事发现场画面截图 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指认照片、抓获经过、视频截图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江山边境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侯**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0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防城港市防城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提起行政诉讼。
据此前报道,7月22日,网友驾车在广西防城港市江山镇,途中和一辆奔驰车会车,他提前将车靠边避让,对方却要求他倒车让路。他拒绝后,奔驰车驾车女子拿出一本证件称:“要不然,我就拿证了哦!”
该网友还表示,“奔驰车驾车女子疑似公职人员,仅凭车牌就报出了他的家庭住址和姓氏”。此外,公开信息显示,该网友将视频发到网上后,“有民警来到他父母家中,打电话称其侵犯隐私,要求他删除视频,向奔驰女司机道歉”。
8月2日,防城港防城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这个问题我们关注到了,相关部门目前正在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