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全市公安机关夏季“守卫”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治理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针对夏季夜间聚餐聚会增多、涉酒违法高发的特点,无锡交警不断强化路面查处力度。
2026年7月16日晚,无锡经开交管大队在公园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现场民警在对一辆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刘某身上带有酒气,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毫克/100毫升,并未达到饮酒驾驶法定认定标准。但进一步核查身份信息后发现,刘某并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资质,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核查中还发现,刘某过往交通违法情节恶劣、屡罚屡犯。2017年至2022年间,刘某累计3次涉酒驾驶、4次无证驾驶,多次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先后因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两次被追究刑事责任,其间还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夏季夜间出行集中,交通出行安全不可忽视。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都应严守法律红线,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触碰底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危及自身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惩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抵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刘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