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幸福的节日,小编提醒大家要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的规定。
禁放区内
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非禁放区内
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江阴市最新禁放区域
东至白屈港河、西至新夏港河、南至澄江街道和夏港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北至长江区域内和云亭街道敔山湾区域内(东至迎瑞路、南至迎瑞路、西至白屈港、北至芙蓉大道),南闸街道部分行政区域内(东至霞客大道、南至南闸街道行政区域南边界、西至锡澄运河、北至南闸街道行政区域北边界)。

▲江阴市禁燃禁放区示意图
禁放区以外的下列地点
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
(三)军事设施保护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四)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油、棉等重要物资仓库;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科研单位等场所;
(七)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防火区;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市政府确定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迎新春烟花集中燃放点
为满足广大市民在节日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传统习俗的需求
我市在非禁放区
设置2处“迎新春烟花集中燃放点”
(同步配置烟花爆竹销售供应点)
市民可在“高德地图”搜索“烟花燃放点”
导航前往所选点位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点地址
1、江阴市夏港街道夏港汽车城南侧
2、江阴市城东街道东安路与先锋路交界处东侧
燃放点服务时间
2025年1月28日(除夕)至2月2日(初五)、2月12日(元宵节)每日18时至次日0时30分
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后果
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无锡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需购买烟花爆竹的,请到非禁放区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不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劝阻违法燃放行为,主动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公安局);违规经营烟花爆竹举报电话:86862599(市应急管理局)或各镇(街道)综合执法部门。
